張貼人:資訊管理員
時間:2021-10-25
非初任輔導主任或組長、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
在職訓練18小時課程
壹、依據:
一、學生輔導法第14條第3項
二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
三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
貳、目的:
一、提升學校輔導工作效能,落實校園三級輔導工作。
二、提供輔導主任或組長、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在職訓練,增進輔導諮商專業知能,協助學生校園生活適應,提供親、師、生適切的服務。
三、充實輔導主任或組長、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因應校園危機之知識,強化危機事件介入與處遇之能力。
參、參加對象:
各校非初次擔任輔導主任、組長、輔導教師者及專業輔導人員。
肆、時間地點:
預計為每年八月中旬,確切時間、地點與主題以公文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