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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貼人:資訊管理員 時間:2021-10-25
屏東縣高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團體督導實施計畫
壹、依據:
一、學生輔導法第14條。
二、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(市)政府置輔導人員辦法。
三、屏東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實施計畫。
貳、目的:
一、透過團體督導提昇專兼任輔導教師輔導知能,增進其學生輔導的技巧。
二、藉由個案研討及觀摩,協助專兼任輔導教師更了解各種個案類型及服務模式,提昇其輔導知能。
參、參加對象:
本縣高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。
肆、辦理方式與時間:
以公文為準。
屏東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電話:087337192 傳真:087334878 email:pthg.scc@gmail.com 地址:900屏東縣屏東市蘭州街2號